“各种原因导致的心脏骤停(CA)对救治的时效性要求高,总体预后不佳。
传统心肺复苏(CCPR)是心脏骤停治疗的基本手段。
体外心肺复苏(ECPR)是指在潜在的、可逆病因能够祛除的前提下,对已使用传统心肺复苏不能恢复自主心律或反复心脏骤停而不能维持自主心律的患者快速实施静动脉体外膜肺氧合(vaECMO)、提供暂时的循环及氧合支持的技术。
中华医学会急诊医学分会复苏学组联合成人体外心肺复苏专家共识组共同制定了《成人体外心肺复苏专家共识》,为更好地指导急诊ECPR 的规范开展提供参考。
”以下为该专家共识的主要推荐意见内容。
主要推荐意见推荐意见1:对于可逆病因导致的心脏骤停患者,经传统心肺复苏治疗不能恢复自主循环或反复心脏骤停不能维持自主心律的患者,如果患者和医院的条件允许,可考虑及时使用体外心肺复苏辅助循环及氧合。
推荐意见2:体外心肺复苏提高患者存活率的机制包括增加全身组织器官血流及氧供,减轻组织缺血缺氧损伤,促进心脏功能恢复,保护脑功能等。
推荐意见3:目前并无统一的体外心肺复苏的适应证,但强调适用于由可逆因素导致的心脏骤停,且患者家庭经济条件和医院的技术条件允许,体外心肺复苏前尽早实施不间断高质量心肺复苏,体外心肺复苏开始的时间以20 min 内合适,最迟不能超过60 min。
目前认同度较高的ECPR 的适应证包括:(1) 年龄18~75 周岁;(2)CA发生时有目击者,并有旁观者进行CCPR,从患者CA到开始持续不间断高质量CCPR 时间间隔不超过15min;(3) 导致CA 的病因为心源性、肺栓塞、严重低温、药物中毒、外伤、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等可逆病因;(4)CCPR 进行20 min 无ROSC、血流动力学不稳定或出现ROSC 但自主心律不能维持;(5)CA 患者作为器官捐献的供体或即将接受心脏移植。
高龄CA 患者使用ECPR 后出院率低于年轻患者,但高于经CCPR 治疗的患者。
曾有学者报道87 岁高龄CA患者经ECPR 治疗存活,因此不能单纯因高龄排除患者实施ECPR。
ECPR 的禁忌证包括:(1) 心脏骤停前意识状态严重受损;(2) 多脏器功能障碍;(3) 创伤性出血无法控制,消化道大出血,活动性颅内出血;(4) 有明确的拒绝心肺复苏的意愿;(5) 左心室血栓;(6) 严重的主动脉瓣关闭不全。
相对禁忌证包括:(1) 主动脉夹层伴心包积液;(2) 严重的周围动脉疾病;(3) 严重脓毒症;(4) 心脏骤停时间已超过60 min。
推荐意见4:离心泵和中空纤维膜肺是体外循环设备的核心。
耗材型号与管路型号要同患者体型相匹配。
体外循环的管路可使用等渗透压晶体液进行预冲并储存备用,以尽可能缩短开始体外心肺复苏的时间。
推荐意见5:每家医院应该针对院内外心脏骤停患者建立进行体外心肺复苏的详细流程。
如果符合体外心肺复苏的适应证,在实施常规高质量复苏的同时,快速有效地进行置管和连接体外膜肺氧合设备。
置管方法首选超声引导下经皮股血管置管。
图2 院外CA 后ECPR 实施流程推荐意见6:体外膜肺氧合运行后,仍需积极进行心脏骤停的病因筛查和针对性治疗。
急性心肌梗死患者需尽早进行经皮冠状动脉介入治疗。
已实施体外心肺复苏但仍昏迷的患者,需进行目标性体温管理来改善神经系统预后。
体外心肺复苏期间需要重点监测平均动脉压、混合静脉血氧饱和度、红细胞压积、激活全血凝固时间及插管侧肢体的灌注情况。
推荐意见7:符合撤机指征时才可谨慎考虑撤除静动脉体外膜肺氧合支持。
去除导管的方法取决于置管方法,需警惕拔出导管后形成血管并发症。
ECPR 的撤机指征包括:(1) 小剂量血管活性药物即可维持血流动力学稳定;(2) 无致命性心律失常;(3) 无酸碱失衡及电解质紊乱;(4) 辅助流量减少到正常心排血量的10%~20% ;(5) 超声心动图显示左室射血时间大于200 ms、左室射血分数>40%。
推荐意见8:体外心肺复苏的并发症发生几率较高,其中出血是最常见的并发症。
推荐意见9:目前研究认为体外心肺复苏能够提高患者生存率,改善神经系统功能。
经体外心肺复苏治疗的患者,其预后与多个因素相关,其中门到体外膜肺氧合的时间长短是最主要的影响因素。
以上内容摘自:中华医学会急诊医学分会复苏学组,成人体外心肺复苏专家共识组.成人体外心肺复苏专家共识.中华急诊医学杂志.2018,27(1):22-29.【声明:本文经《中华医学杂志》社有限责任公司授权医脉通,仅限于非商业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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